一、落实生活待遇
1、负责抓好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落实工作;
2、做好离休干部的走访、慰问和病中探视及病逝的处理工作;
3、认真做好生活不能自理及去世离休干部配偶的护理费、生活补贴的审批工作;
4、做好为十四级以上离休干部的生日祝寿工作;
5、耐心做好老干部在生活待遇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,完善信访工作制度;
6、对离休干部在生活待遇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政策解释;
7、做好有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。
8、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。
9、及时对离休干部信息库进行更新维护并认真做好年终报表工作。
二、做好医疗、保健工作
1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离休干部在医疗、优诊等方面的工作;
2、做好为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巡诊工作。
3、协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家庭医生式服务有关工作;
4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老干部门诊、住院期间的会诊工作。
三、加强经费管理
1、完成区属企业财政负担离休干部经费的预算及发放工作;
2、完成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的医疗保险核准与发放工作;
3、做好离休干部的社区服务管理经费的核准与发放工作;
4、认真做好区内离退休干部补贴的核准与发放工作。
四、负责修订《北京市大兴区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》,并对全区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。
五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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